静止

我怀疑人们的生活 有所掩饰 啊 垂死坚持

王子失格


“两位不要看镜头,表情自然一点。巨龙的嘴可以再张大,王子挺直,肩膀不要耷拉下来。好的,不要动,1,2,3……好的,两位到这边来,在电脑上选一下用哪几张照片。”


我和巨龙走到电脑前,不愧是经验丰富的摄影师,或者说习惯了流水操作的摄影师,照片的完成度很高。照片里,我挥舞着剑,将巨龙制服于脚下。


“两位还有什么细节要求吗?等下我们的修图师会修一下。”


“嗯……挺好的,要不把我的牙齿P得白一点?”我一向不擅长给别人提要求。


“好的。”


“但也不要太白了,像烤瓷牙那样。”


“嗯嗯,我们懂的,肯定要自然一点。”


“麻烦了。”


“您可以2个小时之后来取片。”


“好的。”


“那我的任务就完成咯?”巨龙用卸妆湿巾擦了一下脸,原本面无血色的脸顿时有了光彩。


“对,等下请你吃饭!”


“别,人类的食物我吃不惯。还不如下次请我去音乐节吧,哈哈哈!”


“行!说好了啊。”


“那我先走了,祝你在你妈面前好运!”


我看着巨龙离开的背影,自言自语道:“真羡慕这家伙啊……”


 

用老一辈人的话来说,我从出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我是一名王子。


在这个小国林立、包容多元的世界里,王子并没有那么稀缺。但好歹也是皇室家族的成员,“王子的自我修养”是我妈成天唠叨的事。


在我看来,王子和大多数人的成长轨迹并没有什么不同,就是学习、成家、立业。唯一多出来的是打败一条巨龙。这其实是一件很谜的事。


我曾经问过我妈:“为什么我要打败一条巨龙?”


我妈说:“因为巨龙在那里。”


呵呵,典型的废话文学。


在这个提倡万物有灵的年代,人类和巨龙一族早就没那么剑拔弩张了。但因为一些无聊的习俗,“打败过巨龙”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王子。


毕竟,皇室家族向来是最爱面子的。


 

我的少年时代过得非常平稳,甚至可能过于平稳。我喜欢读书,不爱运动,性格上也有点软弱(这一点必须归功于性格强势的我妈的压迫)。虽然不是“别人家的王子”,但还算活在我妈的期待射程之内。


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妈就开始焦虑起来了:“这样下去怎么办咯,怎么打败巨龙哦。”


“不打败巨龙的王子不也有很多么?”我有时忍不住反问。


“你没看到皇室圈子里对他们指指点点的吗?!你这个人啊,就是好的不学,尽学坏的。”全世界的妈都一样,总能绕过各种语言体系,最后开始数落你。


我叹气,感觉无法和我妈交流。


我妈总说,我小时候听话,长大越来越不听话。


还不是因为长大了,遇到的人多了,看的世界更大了,才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多元的选择。


除了打败巨龙这件事,总体来说,我的王子生涯还是比较规矩的(别听我妈瞎说,她的话永远带着夸张)。


你问我为什么不去打败巨龙?首先,我很弱。其次,我还没明白打败巨龙的意义,除了似乎这是一名王子的标配。


其实我迷茫的事情根本不止这一件。我不知道当一名王子意味着什么?我喜欢什么?我想追求怎样的未来?


 

有一天,一个八卦在皇室圈子里疯传:邻国的邻国的邻国的一名王子去组乐队了!一时间,舆论哗然。


乐队,尤其是摇滚乐队,那可是皇室家族看不上的不入流的东西。在我们从小学习的科目里,从来没有摇滚乐这门课。


这位离经叛道的王子立即成了我妈口中的反面教材。可我的心底里却长出了一丝微小的羡慕,不是因为他去组乐队,而是因为他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


出于好奇,我在网上开始搜索他的乐队,这是一种我从没有听过的音乐风格。我又顺着推荐,开始听别的乐队,看乐队的采访故事。


玩乐队的都是坏孩子,这是我从小听说的教导。


可是,他们明明是一群最可爱、最纯粹的人啊。


语言会骗人,但音乐不会。


我在一个名叫“新裤子乐队”的歌单里,沦陷了。


与此同时,我在《艾瑞巴蒂》这首歌底下的一条评论里,认识了我最好的朋友——巨龙。


 

说实话,我一开始完全没想到,这个用户名背后是传说中的巨龙。我们拥有高度一致的品味。


你问我,和巨龙交朋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我回答不上来。你想想你和自己的朋友是怎么交往的,我和巨龙也一样。


友谊的本质,无关种族。


有时间,我们就会相约去音乐节,去live house。


我们的话题,也从音乐蔓延到各自的生活。我的吐槽对象,主要就是我妈。


“你妈不就是希望你打败一条巨龙吗?这不就是我俩去照相馆拍张照的事吗?”巨龙轻巧地对我说。


“你不在意自己的形象?要假装被我打败哎。”


“这有什么?了解我们的人,知道我们是什么样的就好。在乎别人干嘛?不就是为了完成世俗的任务吗?”


“格局大了。”我嬉笑着说,想要遮掩内心翻涌着感动。

于是,就有了最开始我俩一起照相的那一幕。


 

“哎呀,这条巨龙太秀气了,要是看上去再凶猛一点就好了,反差大一点……算了,总归也能说出去是打败过巨龙的人了……”我妈拿到照片之后,又开始喋喋不休,“明天找皇家报社的记者刊登在头版……终于也算了却我一桩心事了……”


我看着沉浸其中的妈妈,默默走开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给巨龙发了一条信息:“Safe.”然后躺在床上,放歌。


今天适合放我和巨龙最喜欢的《艾瑞巴蒂》。

 

我来自一座小城的边缘

我没有一双漂亮的舞鞋

俱乐部放着难听的音乐

我讨厌人们冷漠的胡言

如果爱是谎言

王子说的是谎言

如果音乐是谎言

你的心是荒野

又一次开始跳舞的时候

你的手交叉在我手中

心动的感觉不再有

忘了那淡淡的冲动

又一次开始跳舞的时候

你的脸依偎在我怀中

心动的感觉不再有

他会不会也想邀请我

Everybody is here now

Everybody is here now

Everybody is here now

Everybody is here now

Everybody is here now

Everybody is here now

 

我闭上眼,突然想起第一次和巨龙去音乐节的时候。


没有经验的我第一次体会到那么汹涌的人潮和热情。


王子、公主、骑士、巨龙、精灵、科学家、艺术家、打工人……全部挤在湿漉漉的人群里。


我喜欢这种埋没于人群里的渺小感。


每个渺小的个体在音乐的热流中构建自己的小世界。点头,摇摆,尖叫,流泪。每个小世界看似有交集,又没有交集。


也许散场后,我们回归各自的生活,彼此之间或许存在一条不可跨越的河流。


然而音乐响起的时候,无论你是谁,Everybody is here now。


 

我是一名王子。


虽然我仍然不知道当一名王子意味着什么,我想追求怎样的未来。


但我发现了喜欢的东西——摇滚乐。


以及,我身边有了真正的朋友。


原来真正的勇气,不是王子打败了巨龙。


而是找自己,做自己。

 



 

创作手记:


“王子”这个命题,我一下子想到了《艾瑞巴蒂》(《乐队的夏天》里的版本),来自小镇的Cindy和来自北京的“王子”。彭磊对这首歌的诠释太先锋了。音乐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是何种出身与阶层。


相比王子和公主,我觉得王子和巨龙之间发生的故事空间更大一些。“打败巨龙”在某种程度上映射着普罗大众对一些事的标准:比如你要结婚。但是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觉醒了。


对未来的迷茫,应该会贯穿大多数人的一生。我自己就是。所以文中的王子虽然最后还是迷茫的,但是音乐和朋友,能给他带来探索、追求未来的勇气和底气。


囿于自己的想象力和生活体验,这个故事组织得不太好,写得比较别扭和生硬。就当是一次随性的记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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